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

箴6:1-5--趕快逃之夭夭

箴6:1-5
「年輕人哪,你有沒有答應替鄰人作保?替陌生人還債?你有沒有被自己的話絆住?被自己的諾言綁住?如果有這樣的事,你就落在那人的手中。那麼,要怎樣才能擺脫呢?你要趕快去見那人,要求他解除你的束縛。別讓自己睡覺,也不要休息。要像鳥兒掙脫羅網,像鹿逃出獵人的手。」(現中修訂版)

「我兒,你若為朋友作保,替外人擊掌,你就被口中的話語纏住,被嘴裏的言語捉住。我兒,你既落在朋友手中,就當這樣行才可救自己:你要自卑,去懇求你的朋友。不要容你的眼睛睡覺;不要容你的眼皮打盹。要救自己,如鹿脫離獵戶的手,如鳥脫離捕鳥人的手。」(和合本)



只有主才是你的主人,只有主才可綁著你,只有主才可決定你的前途,只有主才可令你為他賣命……

擔保人,就是借款人不還款,擔保人就要負責。照聖經說,今天不知明天事,人心難測,擔保人的責任重大,為了對方,付出的比給主的更多?

除了主,有甚麼人事物值得我們費盡心機,費財費力?!

v5更說明我們要逃之夭夭,速度要快,快如鹿脫離獵戶的手,又如鳥脫離捕鳥人的手。總之我們不可因任何人事物令我們對主有虧欠,不要好心做壞事。

說回磺,有何人有資格作擔保人?基督耶穌就可以了,祂是我和天父之間的中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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